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
文章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8-7 10:36:03
所谓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是指基金成功募集足够资金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后,会有一段不接受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申请的时间段。设定封闭期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基金的后台(登记注册中心)为日常申购、赎回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可将募集来的资金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完成初步的投资安排。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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